转发省局《关于调整我省部分交通违法行为代码、确定新增项目罚款处罚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铁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日期:2013年01月05日 作者:admin 浏览量:5158
关于调整我省部分交通违法行为代码、确定新增项目罚款处罚标准的通知
各市、辽河、机场公安局交警支队,沈铁公安局交管处:
为贯彻落实好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根据部局《关于调整部分交通违法行为代码的通知》的要求,省局对部分交通违法行为代码做了相应的调整(见附件1),同时也对我省交通违法系统中的代码进行了整理和汇总(见附件2),并对新增加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项目,明确了罚款处罚标准(见附件3)。汇总后的交通违法行为代码总表中红色标注的为新调整和新增加的交通违法行为代码,新调整和新增加的交通违法行为代码自2013年1月1日起启用,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馈。
附件:1、 部局调整部分分交通违法行为代码表.doc
2、省局汇总后的交通违法行为代码总表.doc
3、新增加的交通违法行为罚款处罚标准.doc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